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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中共赤峰学院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监察审计科。

 

监察工作职责

1、协助医院党委抓好党的作风和廉政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决议在医院贯彻执行。

2、安排和落实医院纪委日常工作。负责纪委、监察审计科召开的各种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和记录工作;

3、起草、审核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会议纪要、信息报送及其他有关文件和文字材料;保密工作的布置、检查,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4、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纪检监察方针政策教育,推动医院廉政文化建设。

5、开展监督检查。对招工、考试、职称评定、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以及基建修缮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医药采购等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督监察,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6、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协助医院纪委做好各类信访举报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等监督执纪工作,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7、承办有关监察对象的政纪处分事宜。对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作出结论后,按照本级监察职能与权限,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或建议。对医院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并密切配合查处。

8、保护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对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的部门或个人,向上级领导提出奖励与表彰建议。

9、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的业务学习和理论研究。

10、完成上级监察机关、有关领导部门和医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计工作职责

1、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维护本院合法权益;

2、负责制定医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医院经济类合同的审签和评价;

3、负责对医院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修缮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5、负责对医院资产购置、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负责对医院各类资金的管理和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负责医院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并实施,编写评价报告等。

8、监督各项资金使用的合规与合法以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9、研究、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10、负责委托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11、实施院领导授权批准的其他审计事项;

12、协助并配合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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