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夏,提出了“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后来又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两项内容。
这就是井冈山和中央苏区时期形成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初期版本。“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逐步成为人民军队纪律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明确遵循。
王同富,1943年参加革命,在部队担任后勤工作。据这位抗战老兵回忆:“不管走到哪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都不能犯,谁也不能犯。有时候,比如我要是摘个苹果吃,你和我在一起就会说,这是群众的,咱不能吃,你得赶紧把苹果给人搁那。我们还有个规定——向群众借的东西没还的不能走,用了群众的东西没付钱的不能走,所在的院子没打扫干净,水缸没给人挑满的不能走,必须得做到这些。”
1947年10月10日,面对解放战争新形势,毛泽东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并向全军发布,规定“三大纪律”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是:“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从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以命令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全军的统一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我军作为无产阶级性质的新型人民军队,始终同人民站在一起,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军一开始就建立了严明的群众纪律,军之所至,秋毫无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影响和教育了一代又一代官兵。”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那么几条,很容易记,更容易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为我们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打败穷凶极恶的敌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铁的纪律保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同样要靠铁的纪律保证。历史和实践表明,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
从战争年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新时代的中央八项规定,是传承,更是承诺。我们党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心心相印,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踔厉奋发、砥砺前行,不断创造新的历史伟业。(张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