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以医疗和保健为中心,以医学研究和教育为重点,向社会全面开放的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诊急救和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是赤峰学院的直属附属医院。医院现有两个院区,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医院在职教职工2820人;博士学位29人、硕士学位近60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祖国统一及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职3.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和分配。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6.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所学专业为岗位所需求专业。
7.凡提供在国(境)外学习的毕业证、学位证者,需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8.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9.应聘岗位年龄均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不做硬性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1.资格证:应聘岗位1、2必须具备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医师资格证;岗位3必须具备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初级证。
2.其他条件: 应聘时须取得或持有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须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部队院校,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毕业),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名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3.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考察、聘用等七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官网通知公告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定于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27日。现场报名时间为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30。中午12:00至下午2:30之间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必须到现场报名,地点是赤峰市松山区新城王府大街42号,赤峰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诊五楼行政B区)。
3.报名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所有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要求应聘者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现场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6)应聘人员须保证其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7)如被录取,报到时必须提供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或成绩单(需要提供规培证的医疗岗位在未取得规培证时可提供规培考试合格成绩单)。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式: 除岗位3外硕士研究生以面试方式为主。岗位3以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岗位3中如有硕士研究生报名须和本科一起参加笔试。(考试方式最终根据实际情况会做出一定调整)。
(1)硕士研究生以面试方式为主:
应聘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录,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开考比例,采用非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专业成绩及综合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分。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由考录领导小组另行研究。最终招录人员由招录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择优录用。
(2)笔试+面试:
报名岗位3的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原则上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满分为100分,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理论知识。考生需携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微信群里公布。未携带身份证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
①面试比例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3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出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
②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的标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根据现场应聘者的表现情况或笔试成绩进行选择。最终招录人员由招录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择优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监察科共同组织实施,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待遇:
1、我院招聘的所有岗位均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按需招聘,不针对任何医疗机构,并尊重报名人员的自主意愿。最终录取人员在官网或报名人员通知群里公示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合格并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者,我院将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劳动关系。对未按医院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我院按照《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照《《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施行员额备案制管理。
4、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参照赤峰市、赤峰学院及医院内部相关政策执行,详细请电话咨询。
四、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是与应聘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招聘工作程序、步骤、时间安排可能因特殊情况而调整,请及时关注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报名微信群或公众号;对因健康或个人问题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6、本次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为赤峰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五、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电话: 0476--5973560 / 0476—5973552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