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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院内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7

项目概况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获取院内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赤峰学院附属医院会议室。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人数

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1

劳务派遣服务

180

人/月

30

64800

服务期:2年  合计金额:129600元

采购预算:129600元

采购方式:院内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电子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9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地址:zhaocaiban01@163.com,邮件命名方式:公司名称+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报名资料,邮件内需注明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递交下列材料获取院内磋商文件。

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

4、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或受过行政处罚但期限届满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格式自拟,内容要求见附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详细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新城王府大街42号

邮  编:024000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476-5973401

 

其它媒介转载无效,以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发布信息为准。

附件.docx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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