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肝抗体(抗-HCV)和丙肝核酸(HCV RNA)是诊断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的核心指标,二者功能不同、意义互补。
一、先明确:两个指标分别是什么?
1. 丙肝抗体(抗-HCV)
本质:人体感染HCV,免疫系统针对病毒产生的“防御性蛋白质”(相当于身体对病毒的“记忆凭证”)。
产生时间:感染后约2~12周(平均8周)开始出现,一旦产生,多数人会长期甚至终身存在(即使病毒被清除)。
核心特点:只证明“曾经或现在接触过HCV”,不能区分病毒是否仍在体内复制。
2. 丙肝核酸(HCV RNA)
本质:丙型肝炎病毒本身的遗传物质(相当于病毒的“真身”或 “活病毒信号”)。
检测目的:直接检测血液中是否存在活跃的病毒颗粒,以及病毒的数量(即“病毒载量”)。
核心特点:是判断“当前是否存在活动性感染”的金标准,能直接反映病毒复制情况和传染性强弱。
二、核心区别:一个看“是否接触过”,一个看“病毒是否还活着”。

三、临床应用:为什么要同时查或先后查?
1. 筛查是否感染(如体检、高危人群排查)
优先查丙肝抗体:操作简便、成本低,适合大规模筛查。
结果阴性:若近期无高危行为(如输血、共用注射器、无保护性行为),基本可排除感染;若有高危行为,需考虑“窗口期”(病毒已感染但抗体未产生),建议4~8周后复查,或直接查 HCV RNA。
结果阳性:不能直接确诊“当前感染”,需进一步查HCV RNA确认。
2. 确诊活动性感染(抗体阳性后必做)
查HCV RNA(定量):
结果阳性:确诊“当前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在体内复制,有传染性,需尽快启动治疗(丙肝已可通过口服直接抗病毒药物实现95%以上治愈)。
结果阴性:提示“既往感染”(曾感染过HCV,但已通过自身免疫力或治疗清除病毒),无需治疗,定期复查即可(少数人可能复阳,需警惕)。
3. 治疗效果监测(治疗期间关键指标)
治疗前:测HCV RNA基线载量(判断感染严重程度);
治疗中:服药后4周、12周复查HCV RNA,若病毒载量降至检测下限(转阴),提示治疗有效;
治疗结束后:停药后 12 周、24 周复查 HCV RNA,若仍为阴性,定义为“持续病毒学应答(SVR)”,即临床治愈。
4. 特殊场景:窗口期排查
高危行为后(如意外暴露于丙肝患者血液),若抗体阴性但高度怀疑感染,可直接查 HCV RNA(窗口期仅1~2周,比抗体早出现),避免漏诊。
来源:中国疾控艾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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